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制度的意见
  2008-08-01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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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制度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局机关工作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达到高效、务实、廉洁的工作目标,继续完善现有的工作制度,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在当前形势下,特别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以下工作制度。

第一、局党委会议、局务会、党政联席会、局长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局长、党委书记主持,研究决定局重大工作事项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大工作任务。

第二、局长例会,每周一召开一次(上午8:00——9:00),需扩大时另行通知。由局长主持,局长不在时,委托其他领导主持,主要任务是研究安排当前的主要工作、审批事项,交流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第三、干部学习制度,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每月一次,由机关党总支负责,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由党办负责。

第四、干部请销假制度,一般干部两天之内(含两天)由科长批准,一周之内由主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周由人事科办理手续,报局长审批。科长请假两天内由主管局长批准,超过两天报局长批准。基层党政一把手外出需向局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

第五、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不擅自脱岗,不无故漏岗,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

第六、坚持重大事项和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凡涉及到较重大的事项和突发事件,特殊情况下的停水、停气等必须及时向局报告,对特别紧急的情况,可先电话报告主要情况,随后及时补报文字材料,决不允许出现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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