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安排意见
  2008-05-19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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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关于2008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安排意见

 

为了进一步做好2008年市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不断提高办案能力,改进办案方式和方法,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更好、更快、更妥善的做出答复,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张家口”做出积极的贡献。现将2008年提案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市政府对2008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开门办案的原则,加强同代表、委员的沟通和联系,抓重点、抓热点、攻难点,全面落实好承办工作,提高承办工作的整体效益。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今年,下达给我局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计51件(人大代表建议13件,政协提案38件),其中主办件42件,会办件9件,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7件。涉及到供水方面的14件;公交方面的12件;煤气方面的5件;供暖方面的5件;市政方面的3件;园林绿化方面的8件;其它方面的4件。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按照以下几个方面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承办工作。

(一)健全和完善领导负责制,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承办工作,本着对上级机关和代表、委员负责的原则,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切实把承办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对市政府确定的重要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承办单位和科室要落到实处。要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见成效。确保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认真分析,有针对性的做好答复

对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属于本单位或本科室负责的工作需要做出答复的,要对每一份建议和提案认真的进行研究分析,弄清代表和委员真实意图和原委。凡是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应该解决并且有条件能够解决的,要积极采取措施,尽快解决;对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要积极采纳和吸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深入了解民意,以此做为决策的前提和基础;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但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入工作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向代表和委员说明计划和实施的情况,取得代表和委员的理解与支持。

(三)坚持抓重点,攻难点

    对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确定的重点问题,重点代表建议和重点政协提案及局领导的包案件(分解表中注明“重点”的件),各单位要把这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重点,认真加以解决,做到解决一个问题,推动一方面工作,以此提高承办工作的的整体效益。

(四)答复的格式及办理时限

答复意见内容要客观全面,解决意见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可操作性强,文字精炼,语气谦和,格式规范。印发答复函的公文用纸统一使用标准A4型左侧装订(详细格式见附件3)。办理时限要求会办件在5月25日前办复,将会办意见送局办公室。主办件在7月20日前将承办结果报局办公室初审,7月31日前全面完成承办工作。

(五)加强对承办工作的总结和宣传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承办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新闻媒体、工作简报、厂办刊物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对社会经济发展所产生的积极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办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

1、2008年市人大十二届一次会议及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建议、提案目标分解表。

2、重点建议、提案一览表

3、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行文格式

4、市政协提案答复行文格式

5会办意见行文格式

 

 

 

                                                                                                  二00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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