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局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草拟全局的重要文件。负责文书、文印、档案、机要、信访、保密和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行政执法,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局系统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对外交流,重大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二)人事劳资科
负责系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负责局系统干部和工人的录用、调配、奖惩、劳动工资及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干部、工人技师职称的评定、聘任和管理及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干部和职工的继续教育。负责体制改革和三产管理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负责对全局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编制市政公用系统年
度维护费使用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收缴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收缴绿化用地面积补偿费。负责本系统维修、维护建设计划和所属单位年度经费预算。负责本系统维修、维护建设工程项目和所属事业单位经费的收入、支出和拨付。负责本系统维修、维护建设工程的决算和正常经费的预算、结算工作。负责基建、控购、车辆购置审批。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建设项目的谋划、立项、调研等前期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对全市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行业的定期报表统
计汇总和业务培训。
(四)公用事业科(城市客运办公室)
负责全市公用事业(城市供水、供热、燃气、公共交通)的
行业管理。负责编制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维护费建设计划,组织工程设计审查、招标、竣工验收工作。负责资质审验和管理,审批和监管城市燃气换瓶站、管道供应气化站、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二次供水单位、二次供水设施清洗单位,城市公交企业《营运资质证书》,审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运营线路。按照供热规划审批主城区供热锅炉房建设。负责指导公用行业的城建监察,指导和规范各县区公用事业发展、建设和管理。
(五)市政建设管理科
负责全市市政工程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规划,产业政策,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办法。负责制定年度维护费建设计划,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城区市政工程新建、改建和大修项目的立项,委托设计等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及接收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市政工程设施年度中、小型维修工程项目和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维修工程的招标、发包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的审批和市政行业的业务技术培训,对县城市政工程建设和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六)园林绿化科(城市绿化办公室)
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园林绿化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县城园林绿化中、长期规划和审批年度计划。起草园林绿化及风景区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按照《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标准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对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绿化用地进行审批。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设计、施工、资质管理,编制城市维护费年度计划和各类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依法管理审批城市砍伐树木、临时占用绿地工作,负责园林绿化设施以及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负责城市的专业和群众绿化工作,组织汇总城市园林绿化统计工作。
(七)安全科技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科技发展规划,并督促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本行业工伤事故分析统计和报告工作,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负责市政公用行业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先进技术的引进、利用和管理。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所属单位安全消防和科技管理工作。
(八)总务科
负责机关后勤保障管理工作。
(九)党委办公室(群工部)
负责全局系统党群工作。